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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[討論] 通姦/離婚的法律問題
Feb 17th 2014, 11:19, by imacat
作者imacat (imacat)
看板SET
標題Re: [討論] 通姦/離婚的法律問題
時間Mon Feb 17 11:19:16 2014
呃,從大家的推文來看,我覺得我好像沒有表達清楚… ^^; 最重要的是:離婚≠通姦 民法訴請離婚≠刑事告通姦 兩件事是獨立的 思瑤想離婚,又沒有辦法兩造協惡, 去民事法庭訴請裁判離婚,就沒有問題了,而且也很好過。 ※ 引述《imacat (imacat)》之銘言: : 雖然 61 集的戲很好看,可是冷靜下來,通姦離婚的法律問題還是要講清楚,免得 : 誤導。畢竟戲劇有教育意義,應該傳達正確的法律觀念。其實常看社會版的人,應 : 該都不陌生,今天和幾個推動立法的朋友討論,也確認了一些細節。如果還有不足 : ,也請大家補充。 : 通姦離婚的法律問題,分成「刑法」和「民法」兩個部份。這兩個部份是獨立的。 : 刑法:通姦罪是是告訴乃論,依據刑法第 239 條: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,處一年 : 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,亦同。」但是通姦除罪化是目前趨勢,法官會儘可能避 : 免判通姦,從嚴看待,實務判罪機率非常低。目前通姦罪的認定判例,只有男女性 : 器官接合,才會被認定通姦。 : 曉婷和叫獸的情況:其實只有現場抓到兩個人正在督,否則告不成。叫獸昏迷了, : 褲子都穿在身上,其實告不成。但是因為曉婷肚子裏有魔胎,是關鍵證據,所以還 : 是告得成。倒推回去,其實曉婷不用設計教授滾床,也告得成。 : 反過來說,叫獸要告瑤婷通姦,依現行判例,沒有男女性器官接合,就算捉姦在床 : ,也告不成。 : 因為通姦是本刑一年以下的輕罪,不可能羈押、拘留,做完筆錄就可以走了,沒有 : 交保的問題。所以後續謝子奇拜託律師幫曉婷交保,也是沒有的事。 :p : 但是通姦罪不是離婚,光告通姦離不了婚,要離婚要去民事法庭提訴訟。 : 民法:民法是判決離婚。民法第 1052 條:「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 : 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」第二款:「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」曉婷肚子裏 : 的小孩,可以證明叫獸害他人合意性交,思瑤可以直接訴請離婚,不需要告兩人通 : 姦罪。不過第二款的請求權只有知悉後六個月,或外遇後兩年。叫獸外遇已經十年 : ,思瑤也知道十年了,沒有辦法告。 : 不過即使如此,還是可以用 1052 條但書「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 : 者。」來訴請離婚。叫獸和曉婷有小孩,婚姻已難以維持,還是很容易判離婚。 : 更何況,思瑤還有 1052 條第六款:「六、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」可以當武 : 器。 :p 雖然這是另一個問題了。 : 離婚不是通姦罪,不需要告通姦,也離得了婚。思瑤不用告叫獸曉婷通姦,而應該 : 向民事法庭直接訴請離婚。不用賠上曉婷的前科,就可以離得了婚了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2.25.45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-Text RSS service —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'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's site,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.org/content-only/faq.php#publisher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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